一、医疗事故的索赔流程
第一步,鉴定医疗事故。
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要及时。发生医疗纠纷后,第一步需要做的事情是保管、复制或封存病历资料,法律术语叫“证据保全”。病历资料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属于书证的一种。病历资料不仅可以证明医患关系的存在,也是全部诊疗过程的证明,是判断医院是否应对患者的身体或健康受到伤害承担责任的重要甚至是惟一的证据材料,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作用至关重要。
第二步,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
当患者到医院就诊,医患之间就存在了医疗契约,医院的医疗行为会因为没有适当地履行医疗义务而构成违约,也会因为侵害了患者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而构成侵权。为此,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对医院方损害赔偿责任的追究,既可以违约而追究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侵权追究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可选择其一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审判实践中,鉴于违约责任不承认精神损害赔偿及医疗损害主要是人身伤害,对于医疗损害赔偿的处理适用于侵权责任较为有利于患者。当然,医患之间存在医疗契约或其他情况时,允许当事人选择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第三步,根据《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
(一) 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二)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三)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四)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五) 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六) 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七) 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八)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九)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十) 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十一)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第四步,计算赔偿总额
计算公式为:赔偿总额=上述11项所加总额×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赔偿比例。
二、医疗事故索赔争议和解的程序
(一) 申请
1、正式申请书
2、相关证明材料
3、条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审查
按条例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1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内容为:管辖范围,申请人资格,时限,是否进入素所那个程序或调解结案等。
(三)通知
将受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移交
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移交市医学会组织首次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鉴定
由市医学会按条例规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市卫生局对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行审核。
(六)鉴定结论
审核后得出相应的鉴定结论。
(七)调解
经鉴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签署调解委托书,按自愿原则和条例规定,就赔偿进行调解。
(八)结案
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本案进入法律程序。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三、在法国遭遇医疗事故后的索赔程序
第一步:索要病历
当意外情况发生时,患者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索要自己的病历和事故发生时的状况记录。为此,您应该寄一封带回执的挂号信给医院的院长或是相关医生,并随信附上自己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的复印件。病历会在48小时至一星期内为您准备好。但如果是5年以前的病历,等待时间会较长,甚至需要两个月才能拿到。在医院当场查阅病历是免费的,但如果您想要一份副本或是需要将病历寄给您,则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第二步:寻求和解
所需材料拿到之后,您应当先尝试通过和解(amiable)的方式获得赔偿,因为如果诉诸司法渠道,不仅时间长、花费多,而且程序复杂。
向医疗机构的医务调解人(médiateur)求助。也就是说,先尝试自己与医院或医生解决。
在所有的医疗机构内,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都设有一个专门负责医院与患者关系和医疗质量的委员会。您应当给医务调解人写一封信,以便获得指定一位专家。此后,医院的保险方将根据专家的意见向您提供赔偿。如果医院拒绝赔偿您,或者您认为赔偿额过低,则可要求司法裁决,这时您必须提供证据说明医疗机构一方的错误,并证明您所遭受的损失与医务人员过错之间的联系。
法国法律规定,2003年6月2日以来,所有自由执业的医生和所有的医院都必须拥有民事责任保险。部分公立医院可以例外,但它们必须拥有可供直接赔偿受害人的资金来源。
如果遭受的损害较为严重,您可以向医疗事故调解与赔偿地区委员会(CRCI)求助。
损害的严重性达到了一定程度,或者是您在医疗机构内受到了感染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医疗事故调解与赔偿地区委员会代您索赔。这样程序上将更加简便,而且您不必支付任何费用。该机构每个地区都有,由分别设立在巴尼奥莱、波尔多、南锡和里昂的四个中心管理。
请医疗事故调解与赔偿地区委员会帮助索赔需满足以下条件:患者遭受的损失严重,至少24%的肢体永久残疾(相当于一只脚被截肢),或者连续6个月失去劳动能力,或在12个月内累计超过6个月失去劳动能力。
向医疗事故调解与赔偿地区委员会求助的步骤是:向其秘书处递交一份申请,或者将其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寄过去,并附上所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您可以在医疗事故调解与赔偿地区委员会的网站上找到其地址,并下载赔偿申请表,网址是www.commissions-crci.fr。
该机构会在6个月内答复您的申请,可能的结果如下:
——委员会认为您的状况不够严重,因此表示爱莫能助;
——委员会认定医疗机构或医生负有责任。为责任方提供保险的机构将在4个月内向您做出赔偿建议。如果您不接受,则诉诸司法解决;
——委员会认为医院或医生不负有任何责任,即不存在任何医疗过错。它会把相关意见报给国家医疗赔偿管理局(ONIAM),后者将在4个月内向您提供赔偿意见。
医疗事故调解与赔偿地区委员会负责管理受害者的赔偿程序,并判断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失。即使他们没有过失,事故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例如在医务人员已采取所有必要预防措施的情况下患者仍对麻醉剂产生了过敏,委员会仍可能决定对患者进行赔偿。
关键词: 医疗事故的索赔 医疗事故索赔争议和解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