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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靖宇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赵某、郭某、张某、姜某、刘某系靖宇某物业公司所管理小区的业主,靖宇某物业公司对其进行系列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五名业主从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均有未缴纳物业费情况,靖宇某物业公司遂起诉该五名业主,要求支付物业管理费。案件受理以来,承办法官认真查卷宗,同时通过庭审调查了解案情。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分析案情,从当事人双方的诉、辩意见中寻找突破口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五名业主同意将所欠物业费缴纳给靖宇某物业公司,靖宇某物业公司也撤回了对赵某、张某、姜某、刘某这四名业主的起诉,并与郭某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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