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国演义》第五十三回关云长义释黄汉升孙仲谋大战张文远
太史慈在合肥与张辽交战时中伏身亡,虽然与正史的描写不符(年代及死因),但这个结局却比正史中的记载更为悲壮,也成为三国故事中深入人心的场景之一。
正史中记载:孙权统事,以太史慈能克制刘磐,遂委以南方诸大事。于建安十一年卒(公元206年),享年四十一岁。太史慈临亡之时,叹息道:「大丈夫生于世上,应当带著七尺长剑,以升于天子阶堂。如今所志未从,奈何却要死啊!」
关于太史慈之死,早见于西晋陈寿撰《三国志。吴志》,言“孙权统事,以慈能制磐,遂委以南方之事,年四十一,建安十一年卒”。这里只对太史慈的岁数及卒年有明确的记载,为后世史籍征引而无异说。
陈寿记事不采传闻杂说,比较真实,但语焉不详,对太史慈死因、死地及葬地均未言及,致使后世说法歧出。一说受箭伤死于润州(今江苏省镇江市),亦葬于润州。一说死于海昬(今江西省永修县)。海昬为建昌郡的治所,太史慈筑城于此。此说见于清初郑元庆所撰《石柱记笺释》:“繇亡于豫章,士众未有所附,策命慈往抚安焉。还为建昌都尉,治海昬卒。”
太史慈简介
太史慈(166年-206年),字子义,东莱黄县(今山东龙口东黄城集)人。东汉末年武将,官至建昌都尉。弓马熟练,箭法精良。原为刘繇部下,后被孙策收降,自此太史慈为孙氏大将,助其扫荡江东。孙权统事后,因太史慈能制刘磐,便将管理南方的要务委托给他。建安十一年(206年)太史慈逝世,死前说道:“丈夫生世,当带三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今所志未从,奈何而死乎!”(《吴书》,《三国演义》为“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今所志未遂,奈何死乎!”)言讫而亡,年四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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